10.3969/j.issn.1008-1569.2011.04.021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完善
我国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制度根源在于环境保护机制的缺陷,行政机关一枝独大造成监管效率低下.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解决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存在诸多问题,而最重要的前提性问题是原告资格的完善.不论是立法上的缺失,还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当事人适格问题上对法律的从严解释,都导致众多环境公益诉讼被拒之门外.因此,本文将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路径提出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建议.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多元制主体模式
D925(中国法律)
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立法研究与建议”项目RYB0801
2011-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0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