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569.2006.01.013
司法介入村民自治探析
建立村民自治纠纷的司法裁决和村民自治权利的法律救济制度,是村民自治的本质决定的,同时也是与司法本身的特性相适应.它不仅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而且使争议能在法定渠道内得到及时的解决,从而正确规范、引导农村基层公共行政管理中各个主体的行为,确保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能够有机统一、协调和谐,保障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司法介入、村民自治、权力、权利
D621.4(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