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569.2003.06.017
关于担保物权立法定位的争议与思考
在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学术界对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问题存在着较大争议.笔者认为,在立法定位问题上,从晚近学者的研究看,”物权说”已成为一种通说,并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所采纳,我们对此应给予更多尊重;同时,将之定性为物权并纳入物权法中加以规定,更符合该项权利的本质特征,更有利于我们把握担保物权与其他债权担保方式之间的区别,也更符合大陆法系大多数国家担保物权的立法实践.
担保物权、立法定位
DF521(民法)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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