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569.2003.05.016
律师角色的转换与法治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提出并运用诉讼代理人与对抗型法治和ADR参与人与合作型法治两对分析范畴,以民事司法改革为切入点,认为”司法危机”就是法治危机.在此基础上,认为本质上经由诉讼实践并实现的只能是对抗型法治,由此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与对抗型法治语境中的”司法危机”具有内在联系;认为ADR有助于实践合作型法治,有助于缓解”司法危机”,而作为ADR参与人的律师在实践合作型法治,实现法治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最后,对最近我国推动ADR实践及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具体做法做了实证分析.
性:律师、角色转换、法治、可持续发展
DF85(司法制度)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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