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569.2001.06.005
理性的驱驰与义利的兼容——宋明理学与东南家族社会经济变迁简论
宋元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和文化重心的南移,浙闽粤等东南区域的社会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明清时期,这些地区已执中国商品经济之牛耳。与此相适应的是,该地区的民间家族组织也获得快速的发展。东南家族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与宋明理学对基层社会的有效渗透分不开的。随着理学宗法伦理观念的庶民化(民间化)及其文化规范的程序化及可操作化,东南的家族社会也在自觉或不自觉地活用理学的文化象征资源,将之内化为一种并非纯粹功利主义的经济伦理精神,用于指导家族成员的工商业实践。明清以来东南“儒商”的经济活动,呈现出一种义利兼容的“文化经济”形态。在正视理学对东南家族中的个体禁锢的一面的同时,我们应看到,理学也借用其业经民间整合过的文化话语力量,良性地影响着东南的基层社会经济变迁。本文尝试以社会史的视角,初步探讨理学对东南家族文化的整合,及其在家族文化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
理学、东南家族、社会经济
K2(中国史)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