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569.2001.01.011
现代立法程序的价值体系
立法是一个有价值导向的运作过程,而不是与价值无涉的机械的时间流程.立法程序是一定价值形态的外化物,正义、效率扣秩序是评价和建构现代立法程序制度的三大价值标准.其中,正义奠定了立法程序的道德基石,效率赋予了立法程序经济性的内涵,秩序则给立法程序注入了制度化的理念.或者说,正义凸显了立法程序的道德性,效率强调了立法程序的经济性,秩序则呈现了立法程序的制度性.现代立法程序的建构和运作应遵循”正义优先,兼顾效率和秩序”的价值取向.
立法程序、价值、正义、效率、秩序
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0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