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1X .2022.05.009
民国法科教育的奇峰——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
1927年,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成立法律学系.1928年,国立中央大学组建法学院,含法律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三系.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活力绽放,加之首都政治中心的区位优势,法学院成立不久,就吸引了一批高水平的法政教师加盟,学生生源亦属优质.全面抗战爆发后,法学院随校西迁重庆,期间又增加了社会学系、边疆政治学系及法律学系司法组,陪都的虹吸效应,吸引众多法学名家前来任教.以法、政为主的中央大学法学院的法科教育,起步晚、起点高、学科全,师资队伍名家云集,教研成果丰硕,毕业学生优异,社会影响蜚声中外,形成近代中国法科教育的奇峰.近代中国法科教育界素有"北朝阳、南东吴"之说,实际上,从1927—1949年,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的法科教育成就位居全国大学之首,故"北朝阳、南东吴"之外,宜加上"中中央".
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法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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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2.9;D231;D929
南京大学新时代文科卓越研究计划
2022-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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