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1X .2021.04.009
流域治理的空间转向——大江大河立法的新法理
大江大河立法的新时代任务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时代背景给流域治理预设了全新的空间观.这种空间转向需要凝练新法理来定义流域治理的重大问题,塑造新的解决方案.空间观是流域治理法律体系发展的内在视角,对空间功能的识别也将是流域法治发展的基本逻辑.面向新空间观拓展流域法治,既需要以大江大河立法的形式开展法治创新运动,也应当围绕"政府一流域""中央—地方""地方—地方"三重空间关系推进流域法治一体化,还要根据新发展理念推进空间法治的现代化.其中,精准配置流域空间的多重权利体系,恰当安排垂直和水平两个维度的权力结构,系统化解流域空间的结构失衡风险、功能紊乱风险、生态失序风险,将是流域法治拓展的基本方向.为此,可以深刻把握"中央统筹立法—地方协同立法—地方共同立法—地方特色立法"多元多层的制度创新路径,形成从总体到地方的流域空间法治推进方案.
流域治理;流域空间;流域法治;空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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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面向治理效能的环境法体系化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与法治发展协调互动机制研究"
2021-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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