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医讼案鉴定制度研究
民国初期,法医制度逐渐确立,医讼案鉴定主要采取法医鉴定的模式。随着医界对医讼案鉴定问题的认识深入,医讼案鉴定模式发生了重大转变,即法医主要鉴定死亡原因,医师鉴定医疗行为。民国时期,中医讼案往往由西医师鉴定,通过医界的努力,西医师鉴定西医讼案、中医师鉴定中医讼案的科学制度得以建立。
民国、医讼案、法医、鉴定
D922.16(中国法律)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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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医讼案、法医、鉴定
D922.16(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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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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