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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白华艺术本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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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白华认为,艺术是具有审美价值的技能。“技能”与技能的“审美价值”这两点是判定艺术、非艺术的根本依据,缺一不可。具有审美价值的技能就是艺术,是艺术就存在技能与技能的审美价值这两个要素,二者互为充分必要条件。而审美即“精神界的快乐”是艺术之所以是艺术的质的特征。技能需要在一定的对象中体现出来,没有对象作为载体存在,我们就不能发现抽象的技能,这种对象可以是具体的物化的,也可以没有固化而只是一过程。是否有悠久价值不是判断艺术非艺术的标准。笔者认为,对艺术概念的理解长期存在的误区有:把艺术品等同于艺术,否认审美价值为判定技能为“艺术”的唯一依据,没有认识到艺术实质是一种特殊的技能。

宗白华、艺术本质、审美、技能

J120.9(中国艺术)

安徽省高校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当代皖籍美学家与安徽区域文化关系研究”SK2013B345成果之一。

2013-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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