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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511X.2012.05.005

邬焜先生“信息进化论”质疑

引用
邬焜先生在“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的基础上,推导出“信息进化论”.行文的基本特点是:一是重复了以往的逻辑错误,使“实在”的物质成为没有实际认知内容的空壳,将“不实在”的“客观信息(自在信息、第三者)”定为人类认知的对象;二是用“第三者(粒子场)”代替物质本体,认定具有客观第一性地位的“客观信息(自在信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在中介粒子场(第三者)里演化,信息具有质和量,或者说成为“变相的物质”,物质本体演化失去了可被认知和描述的内容(信息);三是夸大“信息生产和信息生产力”的作用,其实有悖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

信息哲学、信息进化论、中介粒子场、信息生产力、邬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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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科学的方法论)

2012-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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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671-511X

32-1517/C

14

20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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