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1X.2010.04.011
行政契约解除研究
行政契约缔结后,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予以解除,也可在符合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由契约之一方解除.此外,行政契约还存在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以解除契约的情况,这既包括私法契约规则中的法定解除权,也包括行政契约特有的法定解除权.但多数情形下,行政契约由于其公法属性而存在特殊规则.
行政契约、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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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10-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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