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1X.2006.06.003
公正类型论
任何社会,就社会管理行为总和来说,遵循制度的管理行为必定多于背离制度的管理行为.因此,如果一个社会的制度是公正的,那么,就该社会多数的管理行为来说,就是公正的,该社会就是一个公正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的制度是不公正的,那么,就该社会多数的管理行为来说,就是不公正的,该社会就是一个不公正的社会.这样一来,制度公正便在社会公正中具有决定意义,是主要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社会公正.于是,公正,根本讲来,主要是社会公正、管理公正而不是个人公正;说到底,主要是制度公正而不是管理公正:公正,最终讲来,主要是衡量制度善恶的道德原则,主要是制度的美德而不是人的美德.
等利交换、等害交换、权利与义务交换、行为公正、管理公正与制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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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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