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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影视公司的"互联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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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成为各个传统行业的标配,而在文娱行业,互联网+文娱连接与融合的发展趋势越发明显.互联网业界走在前沿的平台型企业,如腾讯、阿里等,都纷纷宣布成立自己的影视公司,这些平台级的互联网公司根据海量数据资源打造了涵盖账号ID、用户属性、娱乐行为等全方位信息的数据库,并且将相关大数据产品化,运用到产业的各个环节之中.依靠大数据产品的互动方式,实时收集用户的反馈,为文娱行业的各个环节创作提供更加具体和现实的决策辅助,形成商业价值的闭环.同时,这些新型的互联网影视公司,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打造了多领域共生的明星IP粉丝经济,开展多元变现的IP运营模式,针对泛娱乐产业链进行IP衍生产品设计,围绕一个影视的核心IP,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在各个不同的业务领域和媒介平台,如游戏、动漫、文学和影视,进行了连接和融合,重塑了文娱产业的新生态.

大数据、互联网影视、IP、泛娱乐

TP311.13;G250.76;F270

2023-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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