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579.2013.03.012
试论当前媒介环境下的法官造法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都从不同角度或层面对法官造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是具有成文法传统的国家,法院裁判主要以立法规定为依据,=由于法律漏洞的存在,法官造法在司法实践中便不可避免地存在.@@在法律实践中,法官造法及其影响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媒介人士所关注.本文立足于探析法官造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得出我国当前媒介环境下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监督完善我国的法官造法制度.
法官造法、媒介监督、必要性、可能性
TP3;TN9
2013-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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