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579.2012.07.029
网络媒体环境下媒介审判的新特征——以药家鑫案与李天一苏楠案为例
网络媒体已经在我国成为最具公民性的媒体,在社会转型期,网络发挥着建设公民社会的重要作用。本文认为,对于“媒介审判”中的“媒介”,应对其做一定的扩大化处理,现在的“媒介审判”有时带有“公众审判”或“舆论审判”之意。在此特殊的环境下,所谓的“媒介审判”就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征。
网络媒体、媒介审判、新特征
G210(新闻学、新闻事业)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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