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579.2012.07.017
“舆论审判”与司法独立的交锋
公众舆论对社会进步有巨大作用,其责任要求其实施对司法审判的监督。媒介作为舆论与司法的桥梁,很容易引导舆论,进而影响司法独立。“舆论审判”对司法独立有很大危害,它源于舆论与司法之间的相互矛盾,最大的冲突表现为情超越法。实际上,二者相互渗透和融合,不存在根本矛盾。笔者相信从法律制定、司法审判、媒介自律三方面入手有望解决“舆论审判”与司法独立之间的矛盾:加强司法开放,通过媒介加强法律对民意的逆向引导;以法承情,制定出完善的体现民意的《新闻法》;加强媒介自律,提升职业道德。
舆论审判、司法独立、交锋、解决
D926(中国法律)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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