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宗教场所旅游开发的适宜性评价
基于层次熵和模糊评价法,从性质、规模、品位、适游期和市场认知度等方面评价江西省宗教场所旅游资源,再从资源禀赋、城镇依托、交通可达性和人口经济基础等方面评价资源较好场所的旅游开发适宜性,最终根据其在评价子系统所得的分值划分出高适宜性、较高现实适宜性、较高潜力适宜性和低适宜性.研究结果:历史文化价值、奇特度、美感度和知名度影响力是决定江西省宗教场所旅游资源价值的核心要素,资源禀赋条件和人口经济基础是江西省宗教场所旅游开发适宜性的主要限制因素;大多数场所仍属潜在适宜性开发类和低适宜性开发类,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政策,优化等级结构,可构建“环鄱阳湖宗教旅游圈”.此外,克服了AHP法确定权重主观性较大,以及不同交通出行方式下宗教场所可达性差异较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定量评价宗教场所旅游开发的适宜性,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适宜性的场所提出针对性的开发建议.
层次熵、开发适宜性、宗教场所、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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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161021;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11GL24;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YJS2012018
2016-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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