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河流水电合作开发投资—效益分配模式及特征
水与能源安全是全球可持续发展最为核心的问题,其在国际河流区尤为复杂和敏感.中国作为亚洲乃至全球最为重要的上游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变化、水电开发影响及跨境水安全维护等,虽受关注,但研究基础较为薄弱.判识出1937-2010年全球国际河流水电合作开发的32个案例,综合分析其开发方式,揭示其投资—效益分配模式与特征.结果表明:①水电合作开发以河段和双边合作开发为主,缺乏流域层面的合作,形成了投资—效益等比分配、平均分配和差异分配三种模式.②跨境型河流水电合作的投资—效益分配以等比分配为主,上游国通过向下游国提供发电用水分享其发电效益,下游国则通过补偿上游国的方式推动合作;界河(含界河段)的水电合作开发以平均分配为主.③不同发展时期的分配模式差异较明显:1950年代前以平均分配和等比分配为主;1950-1980年代以平均分配为主;1990年代以后,因案例太少,主要分配模式难以确定.④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合作国家间主要采用平均分配模式;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的国家间则兼顾采用等比分配和差异分配模式,并实施了更多的补偿措施.
国际河流、水电开发、国际合作、投资—效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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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U1202232,4097109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1AZD0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11BAC09B07,2013BAB06B03
2014-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07-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