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研究——以济宁市大运河生态经济区为例
以山东省济宁市大运河生态经济区为例,探讨了煤炭资源型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模型以及GIS技术支持下的分析评价方法.选取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生态安全因素3方面8个单因子构成该研究区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基于多因素叠加分析和GIS空间分析方法,设计了四种煤炭塌陷的未来情景,进行了研究区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单因子评价和四种情景下的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情景1(现状塌陷)中,可高强度开发(很适宜)的用地为7476.9hm2,占总面积的32.6%;较为适宜建设的土地为4967hm2,占21.6%;较不适宜与不适宜的土地共占33.49%.情景4(最终塌陷)中,适宜用地为4084.21hm2,占总面积的17.79%.较为适宜的土地为4511.56hm2,占19.65%.较不适宜与不适宜的土地共占53.44%.随着采煤塌陷面积的不断扩大,适宜建设的土地急剧减少.今后应根据不同的塌陷区现状,进行不同形式的改造、更新和再利用,引导形成集约高效的新型生态城区.
资源型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大运河生态经济区、济宁
30
P208;F301(一般性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0635026;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方向项目KZCXZ-YW-Q10-4-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011-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5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