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0585.1998.01.008
黄河下游引黄灌区水价与水资源调控
40多年来,我国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以往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水利事业普遍存在着"重建轻管"的问题,延续至今,尚未妥善解决,从而导致一些地区水资源的极度浪费及出现不良的环境后效.水资源管理是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基本保证,它涉及到政策、法律、体制、经济及现代科学技术,是一个跨部门、跨学科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尚未完全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水价远低于供水成本,不能发挥水费征收的经济杠杆作用,遏制水资源的浪费及合理地调控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同时,偏低的水价也使供水部门缺乏足够的资金进行工程运营与维修,造成工程老化,降低供水效率[1].黄河下游灌区,位于豫鲁两省境内,灌溉面积约2 800万亩(186.6×104 hm2),多年平均引水量在100×108m3左右,该灌区自50年代末引黄灌溉以来,上述问题表现尤为突出.随着黄河上、中游地区的发展,用水量增加,使黄河下游灌区的用水矛盾越来越突出.此文试图以此为典型,分析供水成本的构成、现行水价确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水资源调控的影响,供水价问题的深入研究及水价政策的制定参考.
水价、水价政策、水资源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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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7(自然资源合理开发与环境保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9471063
2005-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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