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345.2015.05.012
应收账款质权效力考察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使得在应收账款债权之上设定质权获得了法律的肯认.但是,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权的规定较为简略,无法为应收账款质押的实际操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并使得该制度的实践运用面临困难.鉴于应收账款质权在效力方面具有不同于其他权利质权的特殊内容,《物权法》有必要对应收账款质权的效力问题作出专门规定,以清晰界定应收账款质权的效力内涵,并对质权人的权利给予充足的法律保障.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质权、物权效力、《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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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3(中国法律)
云南民族大学科研基金青年项目11QN11
201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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