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831.2002.03.001
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初探
目前研究构建西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条件已基本成熟.这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适应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WT0后经济大环境转变的必然趋势,是发挥西北水火电共济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客观要求.其基本思路为: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应以22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为市场载体,西北电网公司、直接并网的发电公司、地区配电公司和直接供电的110 kV以上大用户为市场主体.基数电量进行期货合同交易,其余电量实行实时交易,电网收取输电费.市场实行国家监管.
区域电力市场、运营模式、交易规则、市场监管
4
F407.61(工业经济理论)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