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07”006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正在组织修订《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在重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发布之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有关管理机构)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仍按中价协”加02”017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实施办法、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工程造价管理、组织修订、重新修订、文件、建设部、管理办法、中国、协会、通知
TU7;TP3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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