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国企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为保障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国家明确规定,要求劳动关系必须以合同作为其法律形式.劳动合同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在人才市场中的自由流通提供了法律依据.由此,也带来了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讨论.本文通过对高速公路国企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地位的区别,对相关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进行了研究.
高速公路国企、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D922.52(中国法律)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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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国企、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D922.52(中国法律)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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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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