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打击"地条钢"执法活动的思考
@@ 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份分析和质量控制的钢及其原料轧制的钢材都属于"地条钢". "地条钢"是用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生产的,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近年来,锡山稽查大队重拳打击生产"地条钢"的违法行为,共打击取缔"地条钢"生产窝点13处,销毁工频炉、中频炉14台,没收、销毁作为用于生产"地条钢"的废钢、铁屑约325吨,取得了一定得震慑作用.
执法活动、地条钢
D926.3;D631.1;F270.7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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