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045.2019.02.007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这是我们反腐败工作的基本遵循.腐败,简而言之,就是用公权谋取私利,其核心一是滥用公权;二是谋取利益,包括有形的钱物,无形的名誉、职位等.腐败是各国共有的社会现象,反腐败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我们党要跳出历史周期率,必须解决好腐败这个世界性难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并列共存,都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建立权威高效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既用好党章党纪,又用好宪法法律,推进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2019-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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