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治理『为官不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一批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规定、禁令密集出台,从严治吏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干部不能正确认识,工作放不开手脚,甚至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态度,把“改作风”与“敢担当”“干净”与“干事”人为地对立起来,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当起庸官、懒官、太平官.从本质上说,“为官不为”是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出现了偏差,是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表现.治理“为官不为”,必须要回归到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