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鼓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 5月18日,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通知>规定:
部分党员、党费、支援、抗震救灾、中央组织部、地震灾区、中央领导同志、通知、捐款、基层党组织、组织表达、救灾工作、地震灾害、办公厅、指示、汶川、特大、四川、受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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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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