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007.2005.03.002
审美道德论与自由秩序探索
社会自由秩序由心态自由秩序与法律自由秩序共同构成,审美道德论构建的是心态自由秩序,政治正义构建的是法律自由秩序,两者缺一不可.在中国文化中,人们过于重视心态自由秩序的建立,并将审美道德论的作用进行了不适当的夸大;在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必须重视法律自由秩序的建立,或者说,法律自由秩序必须优先于心态自由秩序的建立.基于此,才能构建社会的真正和谐.
审美道德论、自由秩序、权力欲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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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4.9(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5-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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