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346.2014.01.018
视觉文化的文学意义与精神价值
视觉文化最早用于指称荷兰的绘画,阿尔珀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倡导“新艺术史研究”时提出,并于1983年提出“荷兰视觉艺术”,九十年代之后被广泛运用对中国文学研究来说,视觉文化具体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看待文学的视角和方法,扩展了文学研究的领域,成为不能忽视的学术增长点以《人大复印资料·文艺理论》为例,很早就关注视觉文化传媒文化等对文学文学研究的影响,从2010年开始开设“文学与视觉文化”、“文学与媒介文化”、“媒介文化与文学边界”媒介文化与文学创作等相对固定的研究专栏在这些栏目设置的名称和内容上看,文学与媒介文化的使用频率最高,除去其涵盖性较广之外,其实隐含了一种更为稳妥或保守的立场各大文学期刊报纸的研究专栏及文章,围绕“视觉文化”的集中讨论也不少,学科领域涉及哲学艺术学文学等多个学科,文学方面更多的是结合视觉文化对文学现象和相关问题的研究,在立场观点和视角上差异很大,并未形成相对一致的对话平台与其纠结于视觉文化本身,不如从视觉文化对文学的意义和价值入手,找出视觉文化引发的文学基本问题,梳理出视觉文化的学术理念研究方法和理论维度.
文学意义、视觉文化、精神价值
I206.2;I02;G206
201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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