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保障措施第一案
@@ 2002年11月19日,我国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宣布从2002年11月20日起对来自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彩涂板、无取向硅电钢和冷轧不锈钢薄板5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为期3年的,形式为关税配额的保障性措施.
中国、不锈钢薄板、冷轧、关税配额、钢铁产品、无取向、外经贸、俄罗斯、彩涂板、保障性、日本、热轧、进口、韩国、国家、公告、地区、措施
F7(贸易经济)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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