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是这样形成的--对一起进口信用证纠纷案的剖析
@@ 案情
某公司(以下称甲方)接受芜湖某公司(以下称乙方)委托,于2000年2月28日与香港某公司(以下称丙方)签定一份合同,进口10000立方米原木[该合同后由甲方与香港另一公司(以下称丁方)签定].合同约定:乙方委托甲方进口,由乙方负责对外洽谈,并委托甲方与外商签定正式进口合同,货物的质量及风险由乙方负责,由甲方负责对外开证.随后甲方向当地某银行申请开立了LCZEXX号信用证,受益人为丁方.2000年6月28日受益人制单议付,金额为83万多美元.至2000年9月4日,乙方先后共付人民币760多万元赎回进口单据,提单日期为2000年6月25日,到货港为中国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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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贸易经济)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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