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录取权的法律思考
教育形式不同,招生录取权的性质不同.学历教育形式招生录取权是一种行政许可性质的权利,由此而发生的争议依照行政法律的规定解决:非学历教育形式招生录取权是一种民事性质的权利,由此而发生的争议依照民事法律的规定解决.招生录取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即遵守招生录取权限的法律规定,遵守招生录取程序的法律规定,违法招生要承担法律责任.
招生录取权、法律思考
G473.2;TP393.09;D9
2010-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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