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3274.2013.01.005
中国大陆Ms≥5.0地震年频次与Ms≥7.0地震发生之间的关系及显著性检验
利用中国大陆1930年以来的5级以上地震目录,以年为单位统计7级以上地震,只要某年发生了7级以上地震就视为“有震年”,不区分该年发生了多少次7级以上地震,若某年没有发生7级以上地震就视为“无震年”.分析5级以上地震年频次与“有震年”或“无震年”之间的关系,利用x2检验方法对其显著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①当5级以上地震年频次N>30时,其后第6年为“无震年”,这个关系在2%的显著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②当5级以上地震年频次N≥24时,其后第6年或第9年为“无震年”,这个关系分别在10%和2%的显著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③当N<10时,其后第6年为“有震年”,这个关系在2%的显著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
中国大陆地区、5级以上地震年频次、7级以上地震、显著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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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15.7(大地(岩石界)物理学(固体地球物理学))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专项DQJB11C09
201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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