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94.2010.03.011
规范涉农行政权运行,保障农民"四权"实现——对N县模式的考察
N县根据涉农行政权力运行的规律和当地实际,以规范县长、副县长行政权为核心,采取清理行政职权、规范运行程序、公开职权目录、鼓励农民参与、建立配套制度等一系列举措,创造了以县长、副县长的行政权为关键,行政职权及运行程序的规范为基础,以人民群众关心和易发生腐败的领域为重点,以配套制度的落实为保障,以保障农民群众"四权"为核心的规范涉农行政权运行的N县模式.文章认为,构建规范涉农行政权运行模式的要素是:在路径上应从上而下;在制度上应构建支撑体系;在机制上应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方式上应区别对待,避免一刀切;在方法上,应注意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
涉农行政权、农民、权利保障
F24;F8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县级政府行政权的配置研究"09XZZ009的阶段研究成果
2011-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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