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94.2006.01.007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下的农民土地权益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实施以来,曾一度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推动了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前期思想与理论准备不足,其本身存在的缺陷近些年日益显现.尤其是土地所有权制度方面的诸多漏洞,导致了农民无论作为个人还是集体都无法享有法律在名义上赋予的农地所有权,从而在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各方面受到种种侵犯,最终造成农民的普遍贫困.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大胆改革现行农地产权制度.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农民土地权益、所有权主体、权利贫困
F32;DF4
2010-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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