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期权合同的 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定价协调机制探讨
我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对生鲜农产品具有大量的需要,生鲜农产品是一项特殊的农业产品,在供应、运输与保存上都具有特定的发展机制,采用收益共享契约下基于价格调整对于生鲜农产品的供应链定价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呼和浩特地区为例分析了基于期权合同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定价协调机制.
期权合同、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定价协调机制
收益共享契约下基于价格调整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协调研究——以呼和浩特地区为例,课题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项目NJSY16052
2019-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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