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简册《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
简册《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为东汉初年窦融控制河西时所颁布发放俸禄的有关规定.其规定的"以谷为俸"与西汉及东汉的俸例内容都不同,带有着鲜明的时代性;同时俸例标准的降低,也映射出了西汉末年割据势力并起,战火纷争使经济发展受到了阻力;再者王莽时期对吏禄制度及币制的改革,都对窦融治理河西时所颁布的政策及河西地区的经济都产生了影响,《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即为很好的佐证.
汉简、官员、俸例、币制
K877.5(中国文物考古)
2018-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