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252.2019.01.028
《举人自代状》补识
中国封建王朝的官员任职程序中,素有荐贤自代的礼仪.本文以《全唐文》所见材料,粗略梳理了唐朝将此礼仪制度化的过程.作者认为:唐王朝以敕令规定官员任职时必须书面举荐能够代己的他官,是皇帝对官员群体的考察方式.从官员自觉举荐胜任己职的他官,到按照规定执行举荐,突出了皇权对官员的制约力.官员在书面举荐代己官员的同时,也就承担起连带责任.若荐人失误,依规会受到责罚.唐将官员任职程序中这个细微节点进行制度化改造,为中央集权制度下选拔符合要求的高级官员提供了一层保障.
荐贤、考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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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2
2019-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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