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252.2017.03.003
敦煌具注历日中的漏刻标注探研
敦煌具注历日中,漏刻标注呈现的是昼夜百刻制.其中有关“二分二至”的漏刻标注,始终没有出现在相应的节气(春分、秋分、冬至、夏至)日期上,这主要表现在具注历日对昼漏50刻的标注往往要比春分、秋分节气晚1-3日,而夏至昼漏60刻和冬至昼漏40刻的标注又提前了3-4日.另一方面,具注历日所见一年的昼夜长短变化中,多数情况是每8日昼夜时长增减1刻.较为特殊的是,春分、秋分前后,昼夜长短变化中每增减1刻通常需要的时间是7日.相比之下,冬至、夏至前后漏刻增减的时间要稍长一些.具体来说,“二至”前昼夜时长增减1刻需要的时间是12日,“二至”后昼夜长短增减1刻需要的时间是18-19日.若与春分、秋分“加减速,用日少”的特点相比,大体比较符合《唐六典》“二至前后加减迟,用日多”的描述.
具注历日、漏刻标注、唐六典、二分二至、大唐阴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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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70.6(中国文物考古)
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直接资助项目“敦煌七曜历术文献的整理与研究”编号1507;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纪日序事:中古历日社会文化意义探研”16BZS058
2018-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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