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机产品安全认证指南(试行)(下)
@@二○○○年七月(上接第11期)4.样品的抽取与管理4.1 抽样检验用样品由审核组审核人员在进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合格后,从企业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为每一申请单元中抽取同型号规格2台,原则上与型式认可规格不同,抽取的型号规格由审核组抽样人员决定。如需委托抽样,由检测站办理委托抽样单,并在委托抽样单上指定应抽取样品的型号规格和数量。4.2 抽取的样品应当场贴上封签,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填写,并由抽样人员和企业质量保证负责人或认证联络工程师(联络员)签字,加盖公章。4.3 抽取的样品由企业妥善包装,防止运输中损坏或变化;如果确认由于运输引起样品损坏的,允许重新抽样。
电焊机、重新抽样、随机抽取、取样品、型号规格、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人员、审核组、运输、型式认可、损坏、联络员、合格产品、抽样数量、抽样检验、检测站、工程师、负责人、认证、签字
30
F40;TU5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