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
纵观世界一些国家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立法,均明确规定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如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蒙古等国。而我国刑法对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学界在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认识上存在较大分歧,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本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第二种观点主张,本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第三种观点主张,本罪的罪过形式包括间接故意和过失;第四种观点主张,本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第五种观点主张,本罪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笔者赞同故意说的观点。
故意、职权、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俄罗斯、间接
G633.26(中等教育)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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