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五十年刑事立法发展史的考察、评析与启示
自1969年至今,经过五十余年的刑事立法发展,德国刑法中的犯罪范围逐渐扩大,制裁体系日益完善.立法者不仅在侵犯人身法益的犯罪、经济和财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环境犯罪和性犯罪等领域增设大量条款,对刑罚、保安处分以及刑事没收制度的改革也卓有成效.近年来,德国刑法在恐怖主义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等领域的立法活动非常频繁,不仅体现了刑事立法欧洲化和国际化的特征,也反映出刑罚处罚早期化和重刑化的趋势.整体而言,我国既要对德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和技术予以借鉴,提高立法的明确性,采取多元化的刑事制裁体系,又要理性看待犯罪圈的扩张,增强立法的实证基础,避免纯粹的象征性立法.
德国刑法、恐怖主义犯罪、有组织犯罪、刑事制裁体系、象征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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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51.64
本文系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编号:201906210269
2020-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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