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希腊古罗马神话看德国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德国法律融合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律渊源:主观意义继承了古希腊法哲学本质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客观意义继承了古罗马成文法的法律效力和合法性.以此为特点构成了德国法律体系的两个方面:以公正性和合理性为研究对象的主观性法律是法哲学的理论研究内容;以法律的合法性、立法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客观性法律构成了实践(实证)法律的研究对象.本文从古希腊和古罗马神话中的法律原型、德国法律概念的形成及其内涵、德国<基本法>中的主观法与客观法三个方面对德国法律思想及其法律实践作一论述.
德国法律渊源、法律主观性、法律客观性、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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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3.516(法的理论(法学))
201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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