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871.2001.03.010
德国莱法州行政复议评介
对源于普鲁士时代市县委员会的莱法州行政复议机构--莱法州市县法律委员会是否必要、是否过时,在德国司法界曾有过激烈的讨论.一方认为战后德国有了比较完善的行政司法机关,因此普鲁士时代市县委员会的做法是多余的;另一方认为,莱法州市县法律委员会体现了法治国家、人民通过代表参政和民主的精神.
德国行政法、德国行政诉讼法、德国行政复议制度、比较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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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35.182.1(各国法律)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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