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EMC标准实施
@@2001年1月,欧盟诸国实施了两项关于低频EMC排放的IEC新标准。 IEC61000-3-2(谐波标准)和IEC61000-3-3(电压波动和闪变标准)取代了1995年颁布的IEC 60555-2标准和IEC 60555-3标准。这两项标准由IEC小组委员会77A(低频现象)小组提出,在考虑了现场应用和设备接线的基础上,精炼各项限定,完善了EMC排放标准。 和旧标准中的定义相比,IEC 61000-3-2标准对EMC排放的限制不太严格,适用于大量普通的电力电子设备,如复印机、洗衣机、电冰箱和电烤箱等。同时,IEC 6600-3-2标准还为波动谐波提供了一种可复制的方法。新标准只对具有干扰累积效应的设备,如电脑,监控器和电视等具有更严格的排放限制。 IEC 61000-3-3标准允许使用61000-3-11准则,该准则提出一些与网络特性有关的限制。应用此标准时,希望制造商告之最终用户,使用设备时要有防备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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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TM7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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