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354.2022.01.003
明代徽州的山场经营纠纷——以文书防伪为中心
明代徽州山场林木砍伐的过程中,为防止越界伐木行为,民众往往采取对所砍木材标用"斧号"来确定其权属.明代徽州山场经营中的"斧号"惯俗,是有效调节山林纠纷的一种重要现象.此外,徽州民众伪造山林契约主要表现在红契的印章造假、伪造契约内容和书证.这些伪契引起了频繁的山林产权纠纷,导致明清徽州社会失序,也是造成徽州"健讼"之风的重要因素.
明代、徽州、"斧号"惯俗、伪造契书、山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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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2(中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VJXG005
2022-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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