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品官家庙制度在山西的礼仪实践 ——给David Faure(科大卫)教授的一个补充和对话
David Faure(科大卫)非常看重宗族制度对于理解中国社会的价值,其一生主要精力都用于考察珠江三角洲地区自明代中后期以来借助推行宗族祭仪而融入帝国一体化的进程.作为一个学人,他希望自己在华南社会所获得的经验和理论也适宜于中国其他地区,尽管他一再申述中国地方社会具有多样性历史进程.但是,在考察山西时却并没有找到严格按照品官家庙制度实践的案例.本文给他提供了一个支持,希望能弥补其缺憾.另外,本文从实践主体追逐象征意义角度出发,认为科举仕宦宗族之所以坚守品官家庙制度而不做"百世不迁"之宗,乃是追求一种身份,一种文明化手段,并向帝国表达忠诚.由此,笔者提出"文化配套工程"概念来解释汉人宗族祭仪.
明代品官家庙制度、山西宗族祭仪、文化配套工程
K892.27(风俗习惯)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世纪以来黄淮平原上的联宗问题研究"项目批准11BZS072的后续性成果.本文曾在2016年10月中国第二届宗教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过,会议举办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师范大学. 又,感谢上海师范大学钱杭教授和山西大学张俊峰教授所提供的考察机会. 2015年6月钱、张两位教授带队前往晋南做宗族调查,为向历史学家学习如何开展田野,本人忝列其中
2017-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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