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21.05.010
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
建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是推动其由政策引领、技术推进向法制保障转变的当务之急.宪法序言和总纲中的相关规定是建构碳达峰碳中和法制框架的统领,环境保护法体系、能源法体系和相关法律是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的支架,其共同塑就了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的雏形.缺失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专门立法、缺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基础性规则以及相关立法的立法目的 缺乏协调,集中映射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的关键缺失.完善举措包括: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补救国家专门立法的缺失:将扩大温室气体对象范围.补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性规则的缺损;将碳达峰碳中和体系性地融贯于环境保护法体系和能源法体系.
碳达峰碳中和;减污降碳;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应对法;生态文明;立法目的
DF468(经济法、财政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视野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2021-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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